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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远丰建材有限公司以疏通清淤为名行非法采砂之实,生态破坏严重

 2021/09/29/ 21:41 来源:甘肃省生态环境厅

  2021年7月,甘肃省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天水远丰建材有限公司进行了现场督察。督察发现,该企业在渭河支流格牙沟内非法开采沟口至上游5公里区段砂石资源,造成沟床下切,岸坡失稳,生态环境破坏问题突出。

  一、基本情况

  格牙沟地处渭河干流天水市麦积区段左岸,主沟道全长约5.89km,总流域面积14.09km²,流经清水县山门镇3.79km,麦积区元龙镇1.7km,两县区交界处有0.4km的沟道,左岸麦积区,右岸清水县。格牙沟道两侧土地分属麦积区元龙镇和清水县山门镇集体所有的农用地和林草地,以及小陇山林业实验局山门林场管理的国有天然林保护地。自2018年5月开始,天水远丰建材有限公司在格牙沟进行非法采砂活动,截止2021年4月,沟道开挖长度达5公里。

  二、存在问题

  (一)生态环境破坏严重。2018年5月,在没有勘测设计、立项审批的情况下,麦积区元龙镇花石崖村委会与天水远丰建材有限公司签订协议“开展清理疏浚工程”。经过三年多的时间,在格牙沟内挖出一条长约5公里,平均宽约15米,挖深4-10米的坑带。沟道内有3处明显采坑,沟道堆置大量弃料,沟床破坏。采砂活动造成沟道5公里范围内原始沟床、岸坡破坏。岸坡开挖面直立,坡面裸露,植被破坏,形大面积不稳定边坡,遇暴雨极易诱发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

图1  格牙沟内被采挖的沙坑

图2 格牙沟内非法开采生态破坏严重

图3  非法开采形成不稳定边坡

  (二)职能部门管理混乱。2018年5月20日,麦积区元龙镇花石崖村委会向原清水县国土资源局上报《关于清水县山门镇旺兴村界与格牙沟上游西北面山坡滑坡治理的申请报告》,原清水县国土资源局在没有勘测设计和立项审批的情况下,给原小陇山林业实验局山门林场发函,同意该区域进行综合治理。2018年12月18日,山门林场与天水远丰建材有限公司签订《林区森林资源及生态环境保护协议书》,收取天水远丰建材有限公司缴纳的10万元森林资源保护保证金。2018年12月30日,花石崖村委会向麦积区水务局请示,对格牙沟进行疏通清淤工作,麦积区水务局未依法对清淤疏浚进行审批,违规在“元龙镇格牙里关于对格牙沟进行疏通清淤的请示”上手写签署意见“同意清淤疏浚”。

图4  麦积区水务局违规签署意见

  (三)行政监督执法不力。2018年4月,清水县旺兴村村级河长,在巡河时发现格牙沟清水县山门段内有偷采砂情况,及时向山门镇政府汇报。5月23日,山门镇政府联合清水县国土局、清水县水务局及山门林场进行现场调查,但未作出任何处理决定。2019年8月30日和10月10日,清水县水务局水政监察大队两次因天水远丰建材有限公司在格牙沟采砂破坏农村供水管道事宜进行了调查问询,并未对非法采砂问题做出处理决定;2019年8月31日,清水县水务局向天水市水务局上报《关于格牙沟乱采滥挖调查情况的报告》,请天水市水务局依法调查处理。2019年9月5日,天水市水务局水政监察支队与麦积区水务局、清水县水务局进行了联合调查,未做出处理决定。天水远丰建材有限公司在格牙沟内非法采砂问题长时间未得到制止和纠正。

  三、原因分析

  麦积区委、区政府和清水县委、县政府对河道生态保护认识不到位,水务、自然资源等部门不严格履行行政管理职能,管理程序不规范,项目审批不严肃,查处力度不够,态度不坚决。天水远丰建材有限公司法律意识、生态保护意识淡漠,以疏通清淤为名行采砂之实,破坏生态环境长达三年之久。

  督察组将进一步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并按要求和程序做好后续督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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