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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市发布防止森林草原火灾倡议书

 2020/03/27/ 21:27 来源:新天水

新天水【天水日报通讯员曹林】当前气温回升,天干物燥,大风天气增多,森林草原火险等级居高不下。为有效预防森林草原火灾发生,维护良好的生态环境,3月23日,天水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发布了《关于严禁野外用火防止森林草原火灾的倡议书》(以下简称《倡议书》),倡导社会各界和广大城乡居民自觉遵守森林草原防火规定,严防森林草原火灾发生。

清明将至,《倡议书》倡导广大市民摒弃陋习,文明祭祀。树立环保意识,摒弃旧的传统祭祖上坟点香烛、烧纸钱等陋习,以植树、鲜花、清扫墓碑等绿色、低碳、环保的文明祭祀方式寄托哀思,在全社会形成文明祭祀新风尚。严禁在林区、林缘区、草原上坟点香烛、烧纸钱、燃放烟花爆竹等,尽全力消除清明火灾隐患。

当前,春耕生产工作有序进行,农事生产烧荒、焚烧秸秆、烧田埂草等行为多发。《倡议书》倡导土地承包户加强对农田、房前屋后区域的管护,相互监督。特别是一些龙头企业、土地流转合作社,在生产时严加监管工作人员,禁止乱扔烟头、烧荒草、烧田埂草、焚烧垃圾等,防止引发森林草原火灾发生。广大城乡居民要自觉遵守森林草原防火规定,提高安全防范意识。生态护林员对所管辖村庄的退耕还林、生态公益林等区域负责,加强巡护巡查,严控火源进入林区、草原。同时,加强防范,相互监督。村组、社区组织村干部加强防范,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在本辖区进行爆破、狩猎、烧火驱兽等野外用火行为。加强对痴、呆、傻、智障人员等特殊人群的监护监管;严加对学生和未成年人的引导教育,禁止野外用火、玩火,防止失火引发森林草原火灾。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森林草原火情应立即向当地政府、村组报告(森林草原火情电话:119、110、8623915、8611714),做到火情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凡违反有关规定的,由行政执法部门和公安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罚;造成森林草原火灾、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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